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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购买公寓或写字楼、商铺税率按3%征收!

发布时间: 2021-08-30 14:46:10

来源: 北京楼盘网

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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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8月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新契税法,2021年9月份,契税按照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执行,原有的契税优惠政策依然延续。

以前购买公寓写字楼商铺按4%征收契税,在9月1日后将按照3%的税率征收,购买非住宅类产品的成本降低。

一、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契税征收

二、免征契税的情形: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责任编辑: tanq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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