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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商品房拿证两年方可交易 实行销售价格申报制度

发布时间: 2017-11-08 13:37:19

来源: 观点地产网

分类: 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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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岳阳市城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岳建发〔2017〕45号)。《通知》要求,在岳阳市城区购买的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两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通知》获悉,岳阳将强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监管,全面实行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制度。备案价格应一房一价、一套一标,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销售价格应为备案价格。

《通知》显示,申请预售许可的房地产项目,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岳阳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的,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而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后半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调高销售价格的申请也不予受理。此外,商品住房网签合同登记备案后,一般不得撤销。

《通知》还明确,对商品房销售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未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自行或委托经纪机构和电子商务企业进行预售;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备案价格强迫购房人签订阴阳合同在房价款外加价、捆绑搭售停车位(库)等不正当方式销售商品住房,严禁房地产经纪机构哄抬房价、炒卖房号、囤积房源赚取差价。

责任编辑: shenyang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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